托福考试作为一项英语语言能力的测试,其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考察一个希望到美国生活、学习的考生在语言上是否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从托福考试的题目设计来看,听力部分主要是围绕美国大学校园或者课堂的对话出题,阅读部分主要是围绕着简单的学术文章出题。考生如果能够通过这样的测试的话,一般被认为就具备了在美国学校“生存”下来的能力。在1987年以前,考生参加托福考试,不需要参加写作能力的测试。但是,美国各大院校普遍感觉到,即使在托福考试中发挥出色的考生,在撰写学校的论文时仍有较大的困难。这就要求在学生赴美留学之前,还要接受写作能力的考察。于是,ETS(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从1987年5月开始,在中国境内推出了TWE(Test of Written English),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托福考试的写作部分。
那么,为什么TWE有着这样的重要性呢?我们在上文中看到,ETS增加TWE部分,主要是为了回应美国各大学校的要求。因为赴美留学的学生,每学期都会遇到大量的书面作业(比如说:读书笔记,presentation的手稿,学期论文。况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口语能力,特别是在课堂这样的学术环境下发言的能力,实质上就是取决于学生的写作能力-无非就是把写的东西再说出来),若是学生没有掌握有效的学术性写作的能力,在美国学习就会是相当困难的。以往的托福考试只包含有听力、语法和阅读的测试,但是,在美国人看来,仅仅是听力、语法与阅读的测试还不足以完全反映一个考生的语言能力,换句话说,以上三项测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语言理解能力(understanding),而要有效地以另外一种语言进行交流(communication),仅仅是“听懂”、“读懂”还是不够的,考生还应该能熟练地用英语来表达他们自己对某一问题的理解和看法(expression),“理解”是“表达”的基础,但不能完全说明后者(当然,根据测试研究,发现在第二部分structure表现出色的考生,TWE的成绩也普遍较高)。所以,整个TWE考试,就是为那些母语不是英语的考生提供一个机会,让他们展示自己用另外一种语言有效地针对某一给出的话题发表意见看法的能力(The purpose of Test of Written English is to give examinees whose native language is not English an opportunity to demonstrate his or her ability to address a given topic in acceptable English.)